微信扫码登录

其他登录方式

绑定手机号

注册

我同意用户协议

忘记密码

用户协议

绑定手机号

近期有不法分子打着爱盈利的旗号,制作“爱盈利”名称的App,并伪造爱盈利证件,骗取用户信任,以抖音点赞赚钱或其他方式赚钱为名义,过程中以升级会员获得高佣金为名让用户充值。
爱盈利公司郑重声明:我司没有研发或运营过任何名为“爱盈利”的APP,我司做任务赚钱类产品从没有让任何普通用户充值升级会员。我公司产品均在本网站可查询,请将网站拉至底部,点击“关于我们”可查看爱盈利相关产品与服务。
温馨提示:当遇到此类问题请拨打官方电话或添加官方微信,以免财产损失。爱盈利官网地址:www.aiyingli.com。
  • 推广与合作
X

你真的懂微信视频号吗?

来源:Mona陈默 268187

1、视频号是被迫出来的吗?

卢华磊:视频号出来的时候,我首先反应,这是被迫出来一个产品。因为大家都知道,腾讯此前已经多次尝试过短视频产品了,比如微视、微信动态视频等。所以我的观点是,视频号是微信为防守而做的一个产品,并不是一个进攻性产品,防的是在短视频这个领域已经做得很强的抖音。

小默:中国文化博大精深,你可以“逼”来形容一个行动,也可以用“战略对抗”来形容。是被迫还是竞争,主要看这个行为是主动行为还是被动行为,腾讯作为短视频领域的先行者,加上内容领域形式的发展趋势(文字-图片-视频),短视频领域是腾讯必须且主动会尝试的一个版块。且微信作为一个基础信息传递工具/平台,增加视频领域的信息也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,不存在被动的说法,所以我更倾向与这是一种主动竞争。

其次,如果说逼的话,我认为字节的短视频产品、包括头条类产品,非常好的将信息获取方式推进了一大步,在信息获取层面,我认为这种方式反而对搜索领域具有比较大的威胁,未来说不定ai可以把我们工作、学习需要的内容提前推送到我们面前了,都不需要我们去找了(瞎想猜测系列..)。

卢华磊:短视频,腾讯这样一个巨头没有做出来的东西,反而被字节跳动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科技公司给做出来了,这对腾讯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,这种威胁它会导致什么呢?就在于抖音抢占了很多用户时间,因为一个人每天的时间是有限的,你一旦在一个产品上面花了很多的时间,那么你其他的时间是必然会被挤掉,会被提走的。

小默:首先我认为主要的威胁不是在于抢占时间,而是对于整个内容领域的掌握权。我们都知道人们有获取内容的诉求,满足自己学习、了解世界信息、娱乐、打发时间等等需求。而内容信息又是社交关系产生的重要基础之一(信息到人)。以前是文字占主流,后面到图文时代,再后来到视频时代,内容的展现形式在变,这就给了新产品抢占内容领域的机会。所以对于腾讯来说,最大的威胁是在于内容领域的掌握权,腾讯失去了新内容形式的优势战场,自然可能会引导一系列严重后果,如内容到社交领域的掌握权,内容到电商领域....

微信做的,是跟上新内容形式的变化,并努力维持住内容到社交领域的掌握权而已。毕竟论使用时间,一个内容产品是非常难超越一款沟通工具的。

2、视频号根本不是一个沟通工具

卢华磊:视频号的前景不会特别乐观,这是我的一个判断。不仅是因为它是被迫出来的,更关键在于视频号似乎放弃了微信之前宣扬的一些产品逻辑。

张小龙曾阐述自己的产品逻辑,我是非常认同的,比如说他的佛系,他甚至用王阳明的一句话放到微信的开机页面上,来表现“你看到的即你心中所想”,并且不放广告。他把微信定位成用户最好的朋友,谁舍得给你自己朋友脸上贴张广告。当时他说这种话,很多人瞬间路转粉。就觉得他是一个很克制的产品经理,他对产品是有他自己的一些哲学在里边的,并不是一种歇斯底里或者说敲骨吸髓的那种来赚钱。所以用户感觉微信有温度、善良。

但是视频号在很多地方是违反了微信最初的产品逻辑。举一个例子,他把微信定位成一个沟通工具,我觉得这个应该没什么异议,最初的时候微信是这样定位的,但是视频号跟沟通的关系其实不是很大。我们看到视频号更多偏向于娱乐,传输的信息和此前的微信公众号也不太一样,它更倾向于娱乐化的一个产品。

小默:首先通讯工具是微信最初最初的定位,在微信接下来的发展中,我们可以看到微信不仅仅是一个通讯工具,它做了支付,它做了公众号,张小龙也说微信是一种生活方式。直到之前张小龙的微信公开课里,提出了微信是一个“基础信息传递工具/平台”的概念,我们可以知道微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通讯工具了。

我们从通讯、社交、社区的发展历程也可以解释这个现象。人到人的互动,是通讯,再后来加了朋友圈,我们通过内容中介促进了我们的通讯,开始社交,再到后来,有了创作者、阅读者,越来越多角色参与到内容产出,内容社交,逐渐形成一个通讯、社交、社区综合存在的形态。所以并不存在放弃了微信之前宣扬的一些产品逻辑的说法。

卢华磊:我觉得这个趋势和微信的初心是有矛盾的。张小龙他自己其实也说过,微信如果是一个沟通工具的话,应该沿袭一种高效及时快速沟通的属性。这种沟通属性就是你发了他一定能百分百收到,兼具效率和精确度。但是今天微信庞大的架构中其实有很多已经是沟通之外的属性了,无论是公众号,还是视频号,还有诸如支付功能这样的东西,我觉得有很多一样是被迫出来做的,这些产品越做越多,其实离沟通工具的初心越来越远。或者说他有一些地方是违背了当时的一些高效率准确性这样的原则。

小默: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,就是产品的迭代和初心问题。B站从一个二次元社区慢慢变成现在偏综合性平台;快手从原来的GIF演变成现在的短视频.....其实我们可以发现很多产品现在的形态和“初心”是不一样的。当然也不排除有产品现在的形态和初心一致。所以保持初心和与时俱进改变,究竟是对是错?我想这个问题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答案,因为一个事情好坏的判断不是简单的是非题,是综合角度多方面的判断,如果再加上时间的维度,就会更加复杂(你觉得对的在某个时间是对的,在另一个时间又是错的)。所以不应该否定的说违背初心就是错的,而且微信的初心我个人理解是生活方式,应该是更大的一个角度,不是仅仅局限在通讯工具上。

3、视频号一定会产生垃圾信息?

卢华磊:视频号与朋友圈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,朋友圈是一个熟人社交的圈子,大家已经是好友了,如果有一个人点赞,共同好友都能看到。但今天的视频号是破坏了这个朋友圈, 像微博一样,成为一种公开性的沟通,在一个大广场里面聊天,而不是一小群人的聊天了;第二,这个模式其实也改变了订阅号的基础。订阅号的基础是,我觉得这个内容好,就订阅,所以订阅与否的权利在于用户本身。那视频号呢,今天我们看到它其实有强制性,就是a和b,我可能都不喜欢,但他们都出现在我的视频号屏幕上面。这样的机制,是极有可能产生垃圾信息的,当然不见得是绝对的垃圾信息,但对我个人来说可能就是垃圾信息,因为我本来不怎么关注的人,他出现在我这儿了。

小默:是否是垃圾信息取决于你对于垃圾信息的定义。你主动订阅的公众号发了一个广告,你可能会觉得是垃圾信息;朋友圈有人卖东西,你觉得是垃圾信息;推送系统推了一个你不喜欢的信息,你觉得是垃圾信息。所以垃圾信息的定义,不是取决于是主动还是被动,不是取决于信息的来源,而是这个信息是否符合你想要的。

所以没用的信息是垃圾信息,这样的信息出现概率,不是简单的用是否主动订阅来计算,如果ai足够智能,说不定推送的信息垃圾率比你主动订阅的还低呢。

卢华磊:我对微信的好感之一,就是他们把订阅的权利给用户,这个权利微信本来是可以自己拿走的,但选择了让用户自己来选择内容。头条系则是用算法强制性的给用户推荐内容。一个是人性,一个是算法。假如说我们把很多权利逐步让渡给算法,我会觉得人在这个信息传递的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小,这对于很多对内容有要求的人来说,其实是一个很遗憾的事情。讨好的人性的弱点,比如贪痴癫。我相信视频号不会像头条系的很多东西一样,全部相信AI,但是我觉得这种转变跟以前比起来,还是偏离了相信人性的这一块儿。

小默:获取信息的方式从主动订阅到系统推送,这个方式就等于甄选信息的权力从用户手中收回到产品系统内吗?不对的,因为主动订阅你也需要有订阅的来源,这个来源原来是朋友圈传播、朋友安利,但会一定程度破坏原有的生态(如恶意裂变)推送不代表你丧失了主动订阅的权利,而是获得了更多的订阅渠道。

其次关于算法会逐渐讨好人性的弱点,人的主动选择权越来越小的问题,就涉及到AI的进步,是助长了人的惰性,还是改进了人的生活。我记得很久之前互联网刚刚出来的时候,有这么一个辩论题,互联网是双刃剑,互联网促生了很多沉迷网络的人,让人们越来越懒,但也大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,当时这个话题讨论的还挺激烈的。不过从现在回头看,我们很明显可以知道,互联网是有弊端,但他带来的利远远大于弊。AI也是同理的,与其我们去担心,不如思考如何更好利用AI减少它的弊。


本文经授权转自公众号:小默爱运营(ID:monafight),作者:Mona陈默。

【投稿人原创】   本文由投稿人原创发布于爱盈利,未经投稿人许可,禁止转载。如有侵权联系:8088013@qq.com

评论

相关文章推荐

SELECT dw_posts.ID,dw_posts.post_title,dw_posts.post_content FROM dw_posts INNER JOIN dw_term_relationships ON (dw_posts.ID = dw_term_relationships.object_id) WHERE 1=1 AND(dw_term_relationships.term_taxonomy_id = 17452 ) AND dw_posts.post_type = 'post' AND (dw_posts.post_status = 'publish') GROUP BY dw_posts.ID ORDER BY RAND() LIMIT 0, 6

京ICP备15063977号-2 © 2012-2018 aiyingli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938号